那么,有没有既合法又高效的方式打破这个循环?当然有!本文介绍的44(e)和66(a)两种注册途径,正是专为这样的出海企业量身打造的解决方案。
申请注册美国商标的途径不止一种,其中44(e)和66(a)申请是国际企业在美国保护商标的重要选择。这两种途径尤其适合尚未实际在美国使用商标,但在母国已注册商标的企业。
【注:本文暂不讨论传统的“意向使用1(b)”路径。尽管1(b)路径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无需提供使用证据,并且可获得申请号用于亚马逊品牌备案,但该方式并不足以取得美标注册证。申请人仍需在法定期限内补交使用证据或申请延期(并缴纳相应官费)。若未能按时操作,商标申请将被视为放弃,最终导致驳回。相比之下,44(e)和66(a)路径无需上述步骤,申请流程更为直接、便捷,节省时间、精力与官费。】
通过此方式申请美国商标时,无需提交商标在美国已实际使用的证据。以文首的中国企业为例,尽管该企业尚未在美国使用其商标,但只要其在中国拥有仍处于有效状态的商标,即可以该中国注册商标为基础提交44(e)申请。若满足其他条件(如美国尚无相同商标注册),即可取得美国商标注册证。
通过44(e)途径注册商标需提交的材料包括:
- 原属国商标注册文件的副本(可为认证副本、复印件或知识产权局签发文件);若相关文件非英文,须附有译者本人签字的翻译件;
- 商品/服务描述,范围不得超出原属国商标的注册范围;
- 在美国伪证罪惩罚下宣誓属实的声明文件,声明申请人具备在美国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图。
66(a)申请首先提交至WIPO,由其转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。由于USPTO设有专门的“预检部(Pre-Examination Unit)”对接WIPO申请,66(a)路径的处理效率普遍较高,尤其在当前商标审查积压的情况下更显优势。
与基于1(a)或1(b)的传统路径不同,44(e)和66(a)不要求在注册前提供在美使用证据,显著降低了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注册门槛,帮助企业在商战中获得先机。
2. 66(a)处理效率高
截至2025年5月31日,USPTO公布的数据表明:66(a)(MADRID)由预检部处理的平均时间为5天,而传统的TEAS路径【含1(a)、1(b)】为151天。66(a)的处理效率显著高于传统申请方式。
3. 更高的国际协调性与战略灵活性
44(e)与66(a)途径特别适合跨境企业。申请人可在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后,再灵活规划美国市场的进入节奏,而无需先行提供使用证据。
- 虽然44(e)/66(a)路径可在未提交使用证据的前提下取得注册,但商标注册成功后,仍须按时提交使用声明和使用证据(例如注册后第5-6年、续展时),否则将面临失效风险;
- 申请过程中仍可能遇到混淆、描述不当或显著性不足等驳回理由,须结合具体情形加以应对;
- 66(a)路径因使用WIPO商品/服务分类,可能需针对美国要求做调整。
参考资料:
https://www.uspto.gov/trademarks/trademark-timelines/section-66a-timeline-application-based-madrid-protocol
https://www.uspto.gov/trademarks/apply/basis
https://www.uspto.gov/trademarks/application-timeline
文章作者:
-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、佛罗里达州执业律师、美国商标代理资格
- 执业领域:知识产权争议解决、美国商标代理、美国海关法、美国移民法,国际仲裁、跨境电商平台争议解决
- 教育经历:加州大学赫斯汀法学院(旧金山法学院)职业法律博士、华中科技大学生物信息学学士,法学学士
-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出庭资格,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、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、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等十余个联邦法院的出庭资格 ,通过美国NCEES工程学基础(化学)考试
- 参与跨境仲裁(ICC;UNCIRAL.Ad Hoc Arbitration)
- 对境外实体开展尽职调查,撰写美国法科普文章
- 在旧金山市警察问责部实习期间,负责法律检索并提供法律建议,制作标准化手册、协助政府部门申请项目拨款
- 服务过包括省级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、国企集团,跨国大型制造业在内的客户
- 作为主讲人,主讲了《从IP布局角度谈美国TRO应对》、《跨境电商中的TRO应对》等讲座
- 作为口译员参与《深圳市律师协会座谈会:从美国角度谈谈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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